2020年1月20日凌晨1时许永兴派出所接到110指令:在永兴村老粮食站一房屋发生火灾,接警后永兴派出所民辅警迅速抵达火灾现场,了解到发生火灾的房屋已废弃多年无人居住,确认火场内无人员逗留。民警立即开始对现场警戒,同时利用现场资源,控制火势,防止蔓延到隔壁王某某一家的房屋中去。经过与随后到达现场的消防队员通力合作,火势很快扑灭,最大限度减少了火灾损失。
王某某一家事后仍心有余悸的表示:如果不是民警和消防队员的及时到达,他们一家人的房屋可能就会全部被烧毁了。1月22日17时许,永兴镇一位村民王某某来到盐边县公安局永兴派出所向派出所赠送锦旗一面,以感谢1月20日凌晨因派出所民辅警及时处警保护房屋免受火灾吞噬。
民警提示:希望广大人民群众注意用火、用电安全,消防无小事,火灾猛于虎,春节年关已至,在欢度春节的同时,大家一定要重视消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