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
无论是一次性扣完12分,还是累积记满12分,这时驾驶证已经被交警扣留了。为了尽快取回驾驶证,驾驶人应当在15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参加完学习后,车管所应当在20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也就是科目一考试,如果考试合格,计分予以清除,发还驾驶证,如果考试不合格的,那么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注意事项:
1、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如此类推不断地循环。驾驶证的清分时间是驾驶证上的发证日期,每年在发证日期那天系统自动清分。
2、如果驾驶证的初次领证日期是2010年5月x日,那么驾驶证记分周期就是从2010年5月x日的零时起至2011年5月x日二十四时止。
3、违法所记分值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所记分值未满12分的,记分系统会从下一记分周期开始将上一记分周期所记分值(交清罚款后)自动清零。
4、被记满12分的则需要到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或到违法行为地车管所参加学习并考试科目一(一个记分周期连续两次记满12分的增驾科目三后考试)合格后,方能将分数清零。否则驾驶证无法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