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月20日)下午15时许,家住北京市朝阳区的29岁小伙儿林某,驾驶一辆车号为京Q-X7*20的“奔驰SUV”拉着父母和两个兄弟一家五口去河北崇礼滑雪返京途中,从京藏高速路进京方向进入北京市界康庄检查站时,被延庆公安分局民警在例行检查中发现其驾驶的车辆存在涉牌违法,且驾驶人林某拿不出该车的行驶证。同在检查站执勤的昌平交通支队高速路大队民警袁保东随即对该车进行车档和车牌核查,核查结果显示该车无车档,其悬挂的车牌经有关部门鉴定系伪造。
为此,驾驶人林某因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当天晚上即被昌平交通支队高速路大队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给予罚款5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处15日拘留的处罚。如果林某无法提供车辆合法有效来源凭证,扣留车辆将不予发还。原来,这辆车是林某从同学手里借来的,但这辆车也不是他同学的,是同学朋友的。因此,他对这辆车的合法来源和车牌情况并不知情。本来全家人高高兴兴去滑雪,想不到因自己的不慎借来一辆假牌车,要在拘留所里过年了。
交管部门提示,驾驶车辆上道路行驶必须保证证照齐全有效,如果驾驶不合法的车辆,就会受到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