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驰】湖南鹏龙瑞丰涉4S店“金融贷款”涉嫌虚假宣传!
1 2 发布于 2020-02-08 22:52:12 只看楼主 热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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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长沙的张先生向“大湘资讯”发来邮件称"年前准备在奔驰4S店“湖南鹏龙瑞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车时看到了该店的一则宣传信息,内容是奔驰GLC豪华SUV的金融贷款方案,首付20%月供1178元起。

微信图片_20200208212534_副本.jpg在通过仔细查看张先生提供的照片及陈述后了解到,奔驰湖南鹏龙瑞丰只不过在玩文字游戏及擦边球的宣传,有涉嫌误导消费的行为及虚假宣传,宣传海报上的首付20%不假,国家规定汽车贷款购买首付款不得低于20%,但是月供1178月起就出现了较为严重的问题,首先在宣传海报上1178元起的“起”字有故意缩小行为,不仔细看以为是首付20%月供1178元,这样的宣传诱惑力确实极大,首付20%月供1178元就能开上奔驰GLC这样的豪车,我想大部分购车者都要这样的欲望,低首付低月供何乐而不为?


在仔细问过奔驰湖南鹏龙瑞丰的销售后才知道这1178元的月供只不过是贷款金额每个月的利息罢了,属于先息后本的贷款模式,这样算下来每个月1178元的利息月供对比正常等额本息的汽车消费贷款来比要多出数万元的利息出来,这样看来又似乎又涉嫌“套路贷”?


按照汽车消费贷款规定,贷款人应当在还款期间内,每月向贷款银行支付的月还款额,包括本金部分和相应利息,而奔驰湖南鹏龙瑞丰的宣传明显不符合汽车消费贷款办法,已经涉嫌虚假宣传,就湖南鹏龙瑞丰涉4S店“金融贷款”涉嫌虚假宣传一事“大湘资讯(***)”也将持续关注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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