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晚8时35分许,周口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事故大队值班民警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五一路黄河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请值班民警立即前往处置。
接到指令后,值班民警迅速驾车赶赴现场。经初步勘查,民警确认这是一起两车追尾事故。令民警吃惊的是,肇事司机不但没戴口罩且未有任何的防护措施,浑身还散发着一股浓烈的酒气。面对民警调查,该司机百般抵赖,否认自己驾驶车辆发生事故的行为。为安全起见,民警立即疏散了现场围观的群众,减少病毒传染的可能性,同时责令肇事司机立即戴上口罩,同民警返回办公地点配合调查。
在事故大队驻地,经吹气检验,肇事司机邓某吹气测试数值为105mg/100ml,之后其血液样本已被送检。后经调查,肇事司机邓某当晚7时许,和朋友在五一路聚餐时饮酒,随后单独驾车外出,当其驾车行驶到五一路黄河路口时,追尾前方正在等红灯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事故造成一人受伤,两车受损。在大量的证据面前,违法驾驶员邓某最终对自己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该案件正在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