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大型保险公司的产品性价比不高?
我觉的可以从近来巴菲特先生给股东的信中得到一个启示:资金量盘子越大,反而很多机会不好把握。而对于一些小型的公司,往往可抓住的机会更多。这一点也有点类似于股票市场,在股票市场中,小资金可以抓住机会快进快出获得高额收益,但大资金收集筹码时间长,买的太快就涨停了,想获利了结更是容易造成砸盘,还没卖太多就跌停了。
同理,保险公司的规模,对它的投资收益也是有很大的影响。比如资产大的保险公司(我们俗称的老五家),拿几万亿投资,想获得超出市场的平均收益率难度是非常大的,而相对体量小一些的保险公司,超出市场平均收益的机会就更大。所以资产规模越来越大,超额投资收益反而会成为越来越大的一个挑战。这对于投资类产品影响还是比较大的。另外,由于大公司的产品定价都包含了比较多的品牌溢价,条款也不够厚道,比如某福的轻症定义,我自己肯定不会考虑。
那选小型保险公司就好喽?
买保险就是买个安心,在不可预料的情况下,能够顺畅的拿到资金解急救难。在这样的一个前提下,保险公司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还是需要考虑的。
保险公司从意愿上讲,以我在保险工作近20年的体验,都是很想快速,准确的把理赔款给到客户的,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的能力肯定还是有差距。
很多新保险公司的机构数比较少,比如,只在上海有,但北京没有。如果你找了个理想的工作从上海搬到北京,那你就得不到本地服务了。再比如,IT系统的建设需要一个过程,新公司的在线服务普遍内容会少一点,很多服务内容,比如增加一个新的附加险,可能就不能线上办理,如果又没有本地机构就会麻烦一些。但如果你买的是平安的产品,不论是通过App直接操作,还是转视频坐席协助,用户体验都很好,能够处理的问题也很多。我是程序员出身,理解线上功能的开发完善需要一个过程,内部流程的规范和准确也需要一个过程,所以太新的保险公司还是要谨慎,免得需要改个地址,变个电话费老劲和落个一肚子怨气,还要担心赔付是否准确。
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又是什么?
按照一般人的理解,偿付能力就是能给多少钱的能力,偿付能力越高、越保准,当然也就越好。深一步讲,偿付能力到底应该如何解读呢?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 中定义:偿付能力是指保险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是衡量保险公司的安全性及资金运用能力等方面的重要指标。偿付能力太低表示安全性不足,太高表示大量资金闲置,资金运用率不足。
偿付能力低了肯定不行,太高了也不是很好。
现行的偿付能力管理规定中,有以下三项衡量标准:
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核心资本与最低资本的比值,衡量保险公司高质量资本的充足状况;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实际资本与最低资本的比值,衡量保险公司资本的总体充足状况;
风险综合评级: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综合风险的评价,衡量保险公司总体偿付能力风险的大小。
同时符合以下三项监管要求的,为偿付能力达标公司:
1.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50%;
2.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
3.风险综合评级在B类及以上。
偿付能力充足率=保险公司的实际资本/最低资本*100%
保险公司的实际资本=实际认可的资产-实际认可的负债
最低资本说的直白一些就是:一要估算公司经营风险、行业风险的价值,二是承保风险等其他风险对于公司偿付能力有影响的因素,面对这两类主要风险保险公司应该拥有的资产数额。也就是说当这些风险同时来临时,能够应对这些风险所具备的资产数额。
比例越高,自然代表保险公司应付赔偿的能力越强,对于客户而言,安心程度也会高一些。但高偿付能力并不代表这家公司实力强劲。比如:新成立的保险公司,业务量很小时,需要承担的偿付责任很少,偿付能力可以高达几千,这显然不能代表其公司的长期实力。相应的,低偿付能力,也不能代表这家公司不强,为了扩大市场规模,获取更多客户,产品在性价比上有着一定优势,而保险公司的每一张保单都是负债,其产品的高性价比的结果就是降低了其偿付率。所以,任何一家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过高或者过低都不是一件合理的事情,而是保持在一个合适的范围内会比较好一些,一般是保持综合偿付能力在100至200之间。
偿付能力是个动态的数值。每个保单的承保,每个投资决定都会对偿付能力产生影响,在每个季度保险公司都会进行重新计算后,上报给银保监会。
偿付能力不足,对我们买的产品是否有影响?
答案是:可能会有影响
但是这个要看具体是什么类型的产品:
如果一旦保险公司出现偿付能力不足后,那么在资金运用上会收到更多的限制(指保险公司利用资金进行投资盈利)如:投资一些非标类产品时投资权利和额度就会被限制。
非标资产也就是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是指未在银行间市场及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债权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信贷资产、信托贷款、委托债权、承兑汇票、信用证、应收账款、各类受(收)益权、带回购条款的股权性融资等。
如果一旦被限制投资,那么保险公司的投资风险低了,但收益也会下降。这时候,对于我们所购买的分红类保险产品可能会有一定影响,有可能会达不到预期的收益;但和投资关联相对较小的,如保障类型的产品,固定收益产品(非返还型重疾险、寿险)影响相对小一些。
如果真的偿付能力不足,演变到被别家保险公司接管的结果。。。
保单的权益真的是100%的还是会打折?
过去,保险公司被接管还是比较少见的,但从去年年初的“宝能之争”的主角安邦保险再到近来不断向股东借钱的中*人寿来看,“接管”也不是不可能的事儿。如果保险公司一旦被接管后,我的保单权益是真的会100%不变,还是会被打折呢?
目前而言,通过安邦保险被接管后的现状来看,即使偿付能力仍然起色不大,但保单的基本权益并不会受到什么损失,所以这样的担心我认为暂时还是不必要的。
保险公司会破产吗?
理论上会,首先,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先例。中国的保险公司和银行比国外的还要更安全。特斯拉降价只是个别人拉拉条幅,保险公司破产,嗯,不符合国情。
但是,但是,看看《保险法》怎么说吧:
保险公司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保险公司或者其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对该保险公司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
现今的中国保险牌照可是稀缺资源,多少实力雄厚的老板排队等候,所以通常保险公司经营不善时会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重组,提升经营管理能力。不影响保单效力。
万一二十年后情况变了呢,万一就是破产清算了呢?
请看《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依法实施破产,其清算财产不足以偿付保单利益的,保险保障基金按照下列规则对非人寿保险合同的保单持有人提供救助: (一)保单持有人的损失在人民币5万元以内的部分,保险保障基金予以全额救助; (二)保单持有人为个人的,对其损失超过人民币5万元的部分,保险保障基金的救助金额为超过部分金额的90%;保单持有人为机构的,对其损失超过人民币5万元的部分,保险保障基金的救助金额为超过部分金额的80%。 前款所称保单持有人的损失,是指保单持有人的保单利益与其从清算财产中获得的清偿金额之间的差额。
寿险产品是不用解约的,还可以保住至少90%的保单利益,寿险产品看来不用太担心。
嗯,我作为谨慎的人还是觉得至少要选择目前看经营健康的公司,不是仅仅看偿付能力,也要看看保费规模和利润等指标。但这种事情发生的概率估计和航意险差不断,你要是决定不考虑也没什么毛病。
在中国,选择什么样的保险公司?
为了我们保单的长远利益,中型保险公司是精明购买者的首选。但如果你不怕麻烦,新公司如果产品性价比更高,也是不错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