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女士是名全职主妇,住上海嘉定某小区。她在楼下信箱里发现了一张小卡片,上面写着“节能、节电,专业改装电表”,便花了500元“改装”了电表。“改装”完的当月,徐女士家的电费大幅下降。然而,没过多久,为她“改装”电表的刘某就因涉嫌盗窃罪被批捕。据悉,刘某已为20余户居民窃电近13000元。其中,徐女士家仅一个月就窃电3500多元。鉴于徐女士的窃电金额已远超盗窃罪1000元的入刑标准,最终,上海嘉定区法院对本案作出一审宣判:刘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徐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