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别克客服打电话,回复内容总结一句话就是不服去告!
也给山妖舞打过电话,十多天后,开发区管委的孙先生在没有跟我做任何沟通的情况下,电话通知我4S点没问题。我把证据发给他让他看完再做判断,他看完后,于昨天电话告诉我说:4S有合格证手续齐全。意思还是不服去起诉。我非常生气给他回了封邮件。内容如下:
秦皇岛开发区经发局商务科,孙先生好!
电话中,您一直以强调捷通4S店有出厂合格证,就能证明此车是合格的,并要求我提供鉴定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我认为您的观点是错误的,是非常明显的双重标准。凭啥汽车制造商提供的合格证(半年前的)能作为合格证据,而我实拍的影像资料不能作为不合格证据?
恰恰相反,本人认为出厂合格证不能证明该车没有问题,理由有三:
一、有合格证的产品不代表就一定是合格品。判断其是否合格,应该以事实为依据。我提供的影响资料才是事实!被检验合格而事实不合格的产品多得是,比如三鹿、疫苗等;
二、退一步讲。合格证只能证明过去某一个时间点,被该车生产厂家自检合格。不代表现在是合格的,更不代表该车发证之后没有被使用和拆改过。
三、该合格证应该是半年前的,不代表此车现在仍处于合格状态。发证之后捷通公司对此车做了什么谁都不清楚。而我提供的影像资料,却能充分证明该刹车盘存在严重磨损问题和漆皮脱落问题。
四、从利害关系角度来讲,此合格证是捷通的合作单位其利益共同体——生产制造商提供。所以,该证明不能作为本案证据。若照此逻辑,那我儿子是不是也可以给我出个证明来证明我是对的,你们都是错的?
综上所诉,合格证不能证明该车没有问题,也不能证明它是没有用过的新车。
恰恰相反,我所提供的影像资料真实反应此车现状,已经能充分证明此车刹车片并非新品,油漆脱落确属质量问题。故,请重审再断!
道理讲了一大堆,如果您仍不能理解,我再讲两个小故事给您开开智。
故事1:和尚脑瓜上的虱子—明摆着的事儿!
和尚的头上有一只虱子吸血,和尚欲拍之。
二货见状大呼制止,说:“前万不能拍死,此乃国家特级保护动物狮子的幼崽。”
和尚困惑:“这分明是一个只吸血的虱子吗!咋被你说成国家保护对象啦?”
二货一本正经的说:“我母亲是这方面专家,看!这是我母亲提供的最有力证明文件”
和尚看罢大怒,一巴掌扇在二货脸上,说:“去你M的证明文件!”
故事2:Gui儿子你必须给我趁热吃了!
儿子淘气趁家中无人,在餐桌上拉了一坨屎,裤子还没提上,其父正好进门看到。
其父大怒,说:“谁让你Ggui儿子在饭桌上拉屎的?”
儿辩解,说:“这不是我拉的,你要是能证明是我拉的,我立马吃了它!”
其父怒说:“我一进屋见你撅着龟腚在桌上,裤子也没提!Gang门上还粘着屎又是怎么回事?”
儿诡辩,说:“你要是能证明桌上的屎跟我Gang门上的屎是同一化学成分,我就承认。另外,我有我妈给我开的证明,能证明我今天没拉过屎。”
其父大怒道:“去你M的证明,我才不验你的臭屎,龟儿子你要是不给我趁热吃了,我就给你发到网上!”
本人文化低,故事编不好请不要计较。虽粗俗,但可以帮您开智。
您若能改变主意,请尽快联系我。谢谢!
发件人:杨先生
2019年6月3日,1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