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星沙中队接分控指令,一台驾驶证逾期未审验的车辆,正沿星沙大道由北向南行驶,行驶至开元路星沙大道路口被交警拦截,在盘查中发现驾驶人浑身散发酒气,于是将驾驶人带回岗亭进行酒精呼气式检测,经检测酒精含量为31mg/100ml,达到酒后驾驶标准。在查获该驾驶人时,驾驶人正准备送其儿子前往华夏银行附近某补习班去上课,秉承着人性化执法的标准,星沙中队民警先驾车将该驾驶人的儿子送往补习学校后,再把驾驶人带回岗亭做进一步处理。对驾驶人酒驾、驾驶证逾期不参加审验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暂扣其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暂扣机动车,驾驶人将被处以驾驶证记12分,罚款25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