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西安公安阎良分局新兴派出所民警接到一名15岁男孩朱某的报警。朱某说,12月17日上午,他在某二手商品交易平台上看上一部二手手机,金额为1250元,和卖家简单交流后,将钱通过支付宝转给对方,对方称第二天发货。结果第二天自己被卖家拉黑。民警随即通过自己的支付宝账号添加此卖家,伪装买家和其交流,获取其微博信息。随后,通过微博与其对话,确认此人为一名在校大学生,兼职做二手手机买卖。据该大学生称,当天朱某看上的手机,他已经卖出去了,看到朱某急需购买手机,就让他将1250元付给自己。“没想到这么容易就能赚到钱,而且已经拉黑买家,买家应该就找不到我了。”民警本着教育为主、惩戒为辅的原则,立即表明身份对其进行规劝,该大学生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会将朱某的钱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