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7日,桐柏公安交警大队毛集中队查获驾驶人欧某饮酒后驾驶无号牌摩托车,欧某称其后天就要结婚,午饭间因招待朋友饮了酒,想请求民警网开一面,但无论什么原因都不能酒后驾驶车辆,桐柏公安交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九十条之规定,对欧某酒后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三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最终给予其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300元罚款的处罚,同时对其D驾照一次性记25分,其需要参加科目一、科目三的学习和考试通过后,且在暂扣期满后才能驾驶证被发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