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20时许,宽城大队民警在北三环路发现一辆摩托车驾驶员未佩戴安全头盔,且驾驶员刘某神色慌张,一身酒气。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33mg/100ml,刘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要求其出示机动车驾驶证,刘某表示自己没有驾驶证,进一步排查发现他还涉嫌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随后,民警对刘某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扣留其机动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处罚款500元,并处行政拘留;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处罚款5000元,驾驶证记12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六个月。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