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晚8时许,东坡区公安分局太和派出所接新桥村村支书李某某报警称:在省道103线太和镇新桥村2组公路边上躺着一个人,不知道什么情况,需要救助。
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赶往出事地点,发现躺在地上群众后,民警随即进行询问,但该群众不能言语,待细心察看未发现有外伤后,民警便将其扶上警车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核实。回所后,民警见其未戴口罩且神情愰惚,便立马递上热水,拿来口罩,待其神情稍作缓和,民警继续对其进行询问,但发现其确实有语言障碍,民警通过人像识别比对,核实到该走失群众名为李某某,男,55岁,仁寿县始建镇人,口吃,系当地“五保户”,家中无亲人。
鉴于此情况,值班民警将该名走失群众送往东坡区救助站,救助站值班人员告知疫情期间,送救人员必须到指定医院进行身体健康检测,民警又赶紧驱车前往眉山市中医院进行送检,待取得健康证明后民警又返回救助站办理交接,几经周折,待办完交接手续后已是次日凌晨零时许,民警奔赴岗位继续开展夜间值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