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中山市西区某商店的员工报警称:一名男子在店内盗窃槟榔被店员发现,该名男子已经多次盗窃,导致商店损失价值1415元人民币。接报后,西区警方立即处警。经查,犯罪嫌疑人冯某瑞对盗窃槟榔的行为供认不讳,“因为朋友喜欢吃槟榔,平时会叫我拿,我又觉得不好意思自己身上没有槟榔,于是就脑子发热萌生盗窃槟榔的念头。”自2019年11月25日至今冯某瑞先后在该商店盗窃槟榔约70次。目前,犯罪嫌疑人冯某瑞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警方提醒:勿以恶小而为之,千万不要心存侥幸,小偷小摸也是违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