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29日上午,永福县堡里镇波塘村村民梁某某来到堡里派出所报案称:其家里被盗,家里的几千元现金和银行卡及密码被盗,卡内的14000元被盗刷。梁某某说这是她刚卖沙糖桔的钱,是一年辛苦的血汗钱。接警后,民警立即对案件进行摸排走访和慎密侦查,在苏桥派出所的协助下,成功锁定嫌疑人兴安籍秦某某。
3月2日,办案民警在桂林某出租房将犯罪嫌疑人秦某某抓获,并当场缴获绝大部分赃款(17000元)。秦某某对其入室盗窃3000多元现金及银行卡,并盗刷银行卡内14000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永福警方对犯罪嫌疑人秦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3月6日,堡里派出所民警将追回的17000元现金返还给了梁某某。梁某某为表示感谢给堡里派出所送来了一面印有“无私奉献 破案神速”的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