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于2019年6月18日交全款买了一台北京奔驰E200L,2019年6月27日收到召回的挂号信,信里的召回通知书落款日期是2019年5月24日,后来我又上国家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的官网查询,管理中心已于2019年5月27日公布此车为缺陷产品,都早于我购车时间,后来找4s店,销售坚称不知道此事,意思是没多大毛病,修好不影响驾驶,后来又找售后,但售后五月份就知道E级召回了
又多次跟他们协商,4s最终给的是给3万维修券和两年保险,我不认可,起码的把缺陷车给我换了吧,决定维权到底!既然你没诚意那我就按最高来,退一赔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