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21日21时许,黑龙江省公安厅高管局哈大三中队民警赵鑫禹、林发令,辅警潘雨、杨荣凯、沙漠在大庆收费站执行夜查任务中,发现一可疑车辆见民警在执勤后迅速停车。民警觉得该车形迹可疑,遂走近查看,发现该车正在实施“换驾”行为。经核实,开车的司机是押车员,其仅有C1驾驶证,不允许驾驶重型货车,坐在副驾驶的人才是真正的驾驶员。民警从询问中了解到,他们是从河北沧州出发去绥化送货。因驾车时间长想休息会,抱着侥幸心理让同伴开 。
目前,哈大三中队以准驾车型不符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对违法行为人李某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一次记满12分、拘留5天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