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下午,我局刑警大队接警称:受害人在县医院内停放的电动自行车被盗。接报后,民警立即赶赴案发现场进行勘察取证。经过现场勘验和初步研判,闫局长、刘局长决定成立由刑警大队情报中队牵头联合城区分局的专案组侦破此案件。情报中队通过视频侦查、追踪发现嫌疑人为两名男性,案发前乘坐出租车从元氏县方向到赞皇县,盗窃后二人驾驶被盗电动车又逃向元氏县城。情报中队和城区分局循线追踪,结合技术手段,经过几天努力,最终确定嫌疑人的身份信息:元氏县城的杨某某、李某某。
1月13日,抓捕时机成熟,专案组民警立即对该二人实施抓捕。当日,我局刑警大队联合城区分局在元氏县城将犯罪嫌疑人杨某某、李某某成功抓获。经审讯,二人对在我县县医院内盗窃电动自行车的实事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