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说到点的都没有。你说的20年只是针对没有产权的车位,你拿到的一个合同。如果是真正的车位产权的买卖,你拿到的应该是一本产权证,跟你家房子是一样的。无论什么原因,可能是因为涉及人防的问题也可能有其他原因,实际上你的车位是不具备买卖条件的,于是物业公司采取了以租代售的方式卖给你,所以你拿到的只是一纸租赁合同,而不是产权证。物权法有规定,不动产出租最长的租期就是20年,超过20年以上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楼上有人提到到期自动免费续期的问题,也只不过是个君子协议,同样不受法律保护。到期了,真就看物业的良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