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26日21时35分黔南高速二大队接群众转警:在都匀北高速收费站站内有人昏睡在高速入口,请救助。接警后民警杨国春、刘孝忠等人立即出警,于21时50分找到昏睡在高速路上的李某某(男,58岁),民警上前询问情况,发现其身上散发浓烈的酒气。民警多次呼喊无法将其唤醒后,将其驾托至收费站安全地带后将其唤醒。
李某某醒后意识模糊,完全不知道自己独自走上高速公路,并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趟睡,对民警将其驾托至安全位置的情况也一无所知。民警向其核实个人信息也拒不配合提供个人信息,出于安全考虑民警要求其提供家人信息,请其家人将其接回,李某某也拒绝提供,只说和朋友喝酒,白啤混搭,各种快乐,至于怎么上的高速公路,往都匀北这个方向过来是因为什么也完全不知道。
高速公路行车速度快,夜间视野差,李某某躺睡高速公路的行为对其自身和其他车辆的行车安全都造成了巨大的安全隐患。民警对其无视自己和他人安全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而李某某满心不屑。高速公路躺都躺了能怎么样,我要回家,你们警察想干什么。对此情况,民警使用人脸识别系统对其进行身份识别,核实其个人信息后,通知其儿子前往中队接其安全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