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14时许,汉中高交大队留坝中队在银昆高速留坝收费站开展统一行动时接到预警提示,一辆牌号为陕G1xxxL号黑色大众轿车存在严重超速违法行为。
该车在下站时,民警示意其靠边停车,但驾驶员竟加速冲卡逃逸,民警立即联系留坝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协查。14时50分许,留候镇危化品检查站反馈,该车辆行驶至检查站时,遇到盘查随即掉头继续往县城方向逃逸。留坝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发出指令,安排城关派出所全城排查,15时40分许,该车在距县城5公里处一农家乐被发现,驾驶员弃车逃逸。高交留坝中队副中队长王立与车辆所有人何某取得联系,通知其到场配合调查。
经调查发现,车主何某在5月20日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留坝县交警大队处以记12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之后,何某将车借给工友杨某使用。杨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5月25日,杨某驾驶车辆行驶到留坝收费站,为躲避交警检查,故意加速逃逸且二次冲卡。
对于二人无视法律的行为,高交留坝中队民警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将案件移交留坝县交警大队。留坝县交警大队依法对杨某无证驾驶、强行冲卡逃逸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处罚,对何某将机动车交由无证人驾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