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9日21时,违法行为人:木牛某某驾驶一辆川WLM9**号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城区滨河路(甘洛宾馆分路口)路段时,被我大队夜查执勤民警挡住,叫其下车接受检查时还想逃离,被执勤民警一声大喝,停止了逃逸行为,后被民警将其口头传话到交警大队执法功能区进行查询,经六合一平台查询后,未查到木牛某某,已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信息,属无证驾驶机动车案,执法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木牛某某进行了面对面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并给予了行政处罚。甘洛公安交警温馨提示:广大交通参与者,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不要无证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