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楼主女朋友,补充几点:
1.从提车到出问题,三天时间行驶仅200多公里,什么概念呢,如果我家住远点,也许回去路上就抛锚了!
2.在元旦假期间数次联系4s店询问问题根源,以系统无法升级推诿搪塞,但系统无法升级只是试图解决问题的方法,根本不能作为理由,本末倒置!
3.在我们追问问题根源的期间,被告知奥迪工厂维修师休假,试问这么大的售后部门只有一人可以查询解释代码么?!
4.4s店姿态欺凌!三包法站在消费者角度保护权益,两次更换后仍然有问题可换车实乃兜底条款,若发生这类情况,消费者自然可以维权。而4s店偷换概念曲解法律!混淆为必须更换两次后才能换车。试问法律可有这样禁止?!
5.事发至今,4s店销售部门和客服部门踢皮球,1月2日谈判,销售王总监号称联系不上自己店客服部门陈国文总监,必须由陈来向奥迪厂反映我们沟通情况和诉求,至今杳无音讯!试问人是失踪了吗?!试问4s店就是这么沟通运营的么?!
6.本着信任奥迪品牌的态度,我们从事件开始就提出换车而非退款,试问奥迪就是这么做品牌建设这么维护客户关系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