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之星9纯电动车
我在4月21日购买了一台长安之星9纯电动汽车,在5月5日晚上出现故障,无法开动,五月6日4S店把车拖走,当天打电话说是电池的故障,让等5天厂家的人过来修,一个星期左右修好了,说是换了新的电池,我说修好了就行,车开走了,
在7月23日下午又出现了故障,下午就又把车拖走了,7月24日上午4S店打过来电话说还是电池的问题,还需要等5 天电池厂家的人过来修,7月29日电池厂家的人过来了鉴定说是电池进水电池厂家不保修了,让找长安之星的厂家吧,他们不管了,在7月31日长安汽车厂家说也不管了,要修就要付费修,我说这我肯定不接受,我肯定要个说法的,这明明是电池包维修后的问题造成密封不严而进水的,不在保修范围内吗?而且电池包没有一点磕碰,最后把责任推到消费者身上,长安汽车也是国产车里比较大的厂家,难道就可以欺负消费者吗?这是摆明了欺诈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