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17点28分许,北仑交警大队柴桥中队民警胡君辉与辅警庄召展、罗聪巡逻经过大昆线上龙泉村路段时,发现路边停靠着一辆商务车,车头部位正冒着烟。胡警官当机立断下车拿着警车上的灭火器对着自燃车辆进行了降温灭火工作。期间,辅警庄召展、罗聪又拦停一辆集卡和一辆小轿车,借来两个灭火器进行灭火,在三个灭火器同时工作下,火势得到有效控制,最终被扑灭。由于及时扑救,除发动机舱个别零件有些许损毁外,车辆整体无其他损失。救援完毕后,经民警详细了解,司机载着3位朋友刚下高速,发现车辆自燃就靠边停车,由于车上没有携带灭火器,并不能第一时间灭火,只能任由其燃烧。民警对司机没有随车携带灭火器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提醒他冬季天气干燥务必做好出车前、行车中的安全检查,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谨慎驾驶,文明行车,确保安全。司机虚心接受教育后对民警表示衷心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