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7日21时许,刘俊某驾驶车辆号牌为豫RY***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镇平县雪枫路与校场路交叉路口时,被我大队执勤民警拦截检查,检查过程中该车驾驶人刘俊某试图逃窜被民警当场拦住,后民警发现刘俊某浑身酒气,且其所驾驶的二轮摩托车辆号牌与实际车辆型号不符,驾驶人出示的C1驾驶证也与其名字有所出入,民警遂将其带至大队接受检查。经检测,发现刘俊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07.11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随后,民警又对其摩托车号牌与驾驶证不符情况进行调查,经过公安网系统查询,在种种证据下,最终刘俊某承认自己摩托车辆号牌以及驾驶证均为假牌假证的事实。目前,刘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