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长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碑坳交通安全服务站民警及时救助一只国家二级野生保护鸟类——草鹭,并移交给宜昌市野生动物救助站。
据了解,7日当晚,天气寒冷,能见度低。碑坳交通安全服务站民警接到318国道一过路司机的报警电话,称在碑坳路段发现一只与众不同的大鸟,疑为国家保护鸟类,它落在道路中间不动,挡住了过往车辆通行。
民警李咏健等人立马赶赴现场,经过查看,发现大鸟全身没有伤痕,大约高50多厘米,额、头顶黑色,颈赤褐色,背、肩和翅上覆羽暗 褐色。民警分析,这只大鸟可能是因为近期的大风寒冷天气影响,翅膀飞行有些不正常。
为避免受伤,民警边电话联系当地林业部门,边将大鸟用编织袋装入接回站内,喂给它食物和水。8日中午,贺家坪林业管理站工作人员赶到现场,确认大鸟为保护鸟类——草鹭,据工作人员介绍,草鹭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对象,已被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和国家濒危物种红色名录。目前,草鹭已移交给宜昌市已宜昌市野生动物救助站。工作人员表示待草鹭具备飞行能力后,将其放归大自然。
警方、林业部门提醒广大群众自觉增强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在遇到有伤病的野生动物时,不可私自救助或者盲目放生,要及时报警或者与野生动物保护部门联系,在动物得到救治后,再科学放生。